根據《勞動合同法》的規定,勞動者入職后一個月內,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。因此,您可以要求公司向您支付一個月的工資,并且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解決該問題。
另外,根據《勞動合同法》第37條第三款規定:“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,只需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”,所以您也可以在24號入職后的一個月內向公司提出離職,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違約金或賠償金。但是,請注意,在離職前還應當按照規定完成交接工作,并保證自己沒有侵犯公司任何利益。
最后,如果公司拖欠工資、未支付加班費等問題嚴重影響了您的合法權益,建議您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并尋求幫助。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!
另外,根據《勞動合同法》第37條第三款規定:“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,只需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”,所以您也可以在24號入職后的一個月內向公司提出離職,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違約金或賠償金。但是,請注意,在離職前還應當按照規定完成交接工作,并保證自己沒有侵犯公司任何利益。
最后,如果公司拖欠工資、未支付加班費等問題嚴重影響了您的合法權益,建議您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并尋求幫助。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