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”據說來自美國前總統喬治·布什,他在一次演講中說,“人類千萬年的歷史,最為珍貴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,不是浩瀚的大師們的經典著作,而是實現了對統治者的馴服,實現了把他們關在籠子里的夢想。我現在就是站在籠子里向你們講話”。 分析這段話需要明白四個問題:一、誰批準設計這個籠子?二、誰來設計這個籠子?三、誰來把權力關進這個籠子?四、誰來把守這個籠子? 首先,誰批準設計這個籠子?答案非常簡單:選民。任何一個有選舉權的美國人都知道,他們選出來的人要關進籠子里,籠子里關不住的人,不能選他當總統。任何一個想當總統的美國人都知道,當上這個總統,就進了一個籠子,不能越籠子半步,否則將遇到麻煩,如同把總統當得挺好的帥哥克林頓,在辦公室把自己的小弟弟弄出了小籠子,和一個小女子稍有不軌,馬上被獨立大法官查了個臭名遠揚。還有歷史上幾個美國總統都遭到彈賅,也是這個道理。進了這個籠子,只能干在籠子里的事,手伸出籠子一點兒都不行。 第二,誰來設計這個籠子?首先是美國獨立的司法體系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美國是沒有例外的,其次是美國議會等相應的機構,他們有權力規定進了籠子的美國總統都在哪個地方可以透透氣,這些透氣的地方是議會等相應機構經過縝密研究做出的法律規定。這個設計,也要得到選民的許可,否則,議會也可能被解散。 第三,誰來把權力關進這個籠子。有了前邊兩條,我們就明白,是選民把權力關進了籠子。當選的總統事先完全明白他當上總統就是進了籠子,他是甘心情愿來到籠子里的。而且他知道,把他關進籠子的是選民,他沒有可能求誰就能從籠子里頭出來,沒有可能救誰就可以跑到籠子外邊去。只有選民,才能決定他何事出籠子。 第四,誰來看守這個籠子?只有與權力對立的人才能把守籠子。在美國,把守這個籠子的,首先是議會。總統和議會是互相制約的關系,總統想干的事,議會通不過,總統干不了。其次是與總統勢均力敵的反對黨。反對黨合法的拿著大棒子,圍著籠子巡邏,看到總統稍稍向籠子外伸了一下手,一頓大棒子就給揍回去。再加上司法獨立的法律制約,把權力關在籠子里,在美國是有可能的。 決定設立籠子、設計籠子、關進籠子、把守籠子,他們之間必須是相互制衡的關系。否則,有沒有籠子,意思不大。 如果是老大決定做個籠子,由老二設計,老三來把守,決定什么時候關老四老五老六老七老八。美國選民是不大關心這個籠子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