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以打官司。
債務人不能按約定歸還債務,債權人可以根據法律規定,到人民法院起訴。但是,債權人能否勝訴,則需要證據支持。也就是說,要有充分的證據,證明債權債務關系的存在,證明債務人沒有歸還債務。
銀行的轉賬記錄,可以證明已經把錢借給了他人,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系的存在。但必須有另外證據證明,此轉賬記錄不是歸還借款或其他業務往來。
沒有借據在沒有其他證據支(例如微信,扣扣記錄、短信,通話錄音)持時僅憑轉賬記錄是不能起訴的。(現在所能做的是通過電話或當面去要,要的時候要特別強調轉賬日期,轉入賬號和金額,做好錄音,再去起訴,看法院能否予以立案)。
擴展資料:
一、免除債務
債權人免除債務,指債權人放棄自己的債權,從而消滅合同關系及其他債的關系。關于免除的性質有不同的學說,一種學說認為,免除是契約。理由是:
1、債的關系是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特定的法律關系,不能僅依一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成立。
2、債權人免除債務人的債務是一種恩惠,而恩惠不能濫施于人。
3、債權人免除債務可能有其他動機和目的,為防止債權人濫用免除權損害債務人利益,免除應經債務人同意。
二、另一種學說認為,免除是債權人拋棄債權的單方行為。理由是:
1、免除使債務人享受利益,因此沒有必要征得同意。
2、如果免除一定要債務人同意,債務人不同意的,等于限制了債權對權利的處分。
三、債務的免除
1、免除是無因行為。債權人免除債務不論是為了贈與、和解,還是別的什么原因,這些原因是否成立,都不影響免除的效力。
2、免除為無償行為。免除債務表明債權人放棄債權,不再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,因此,債務人不必對免除為相應的對價。
3、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。免除債務不必有特定形式,口頭、書面,明示、默示都無不可。比如,債權人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通知債務人不必再履行債務,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債務。而債權人不對債務人主張債權,超過訴訟時效期間,也產生債務免除的效果。
參考資料來源:百度百科-債權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