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古代,妃嬪的地位相對較低,一般不能隨意毆打或者懲罰公主。相反,如果是公主犯了錯誤,在宮廷中會通過一系列的禮儀和程序進行處罰。例如,如果公主有不守規矩或者違反禮儀的行為,皇帝會對其進行責備和警告,并且讓她向皇室成員道歉。如果情況嚴重到需要懲罰公主,在宮廷中通常會使用“鞭杖”的方式來進行處罰。這種處罰方式雖然看起來殘忍,但實際上在古代是一種普遍適用的處罰手段之一。同時,在宮廷中也存在著各種禮儀和規定來約束人們行為,并確保宮廷秩序的穩定。
明初勛貴之家,多有世爵,執掌兵權,位列僅在王之下,爵次超品,尊榮異常,實權極重。并不是什么時候爵位都會被人忽視,比如說楊林,郭子儀,張輔。